公開資料守則
《公開資料守則》(《守則》)界定擬提供資料的範疇,列出按慣例或因應要求提供資料的方式,並訂明盡快發放資料的程序。
《守則》授權和規定公務員除有特別理由外,按慣例或因應要求提供資料。這些理由載列於第2部。若拒絕任何索取資料的要求,通常會提述這些理由。
任何索取資料的要求均會盡快及妥善地處理,如有需要,有關人員會協助市民闡明其要求,或把要求轉介至最適當的部門處理。有關的程序會盡量精簡。
《守則》亦載列有關要求覆檢或投訴的程序,以便市民在認為《守則》的規定未獲適當執行時知所遵循。
《守則》已上載於互聯網,網址為 http://www.access.gov.hk/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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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索取公開資料
程序
有意索取由行政署保存的資料或記錄的人士,可來函申請,或填寫申請表格,並送交行政署內務組公開資料主任:
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
政府總部25樓2561室
電郵 : admwing@cso.gov.hk
傳真 : (852) 2537 1782
按此下載申請表格 (PDF格式)
收費
如所索取的刊物不在免費派發或訂明需要收費之列,本辦公室會按標準收取影印費用,除另有法例規定或獲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批准剔除外,影印服務的標準收費為每頁A4 $1.5和每頁A3 $1.6。以上收費會不時作出調整。
查詢
如有查詢,請於辦公時間致電: (852) 3655 43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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